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5-07-11 浏览量:2
一、被申请人当庭提交证据有效吗
被申请人当庭提交证据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若被申请人超出举证期限当庭提交证据,法院通常不予采纳,但存在例外情形。若该证据属于“新的证据”,比如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等,经法院审查确定后可以采纳。
在行政诉讼里,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不过,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耽误期限的,经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所以,被申请人当庭提交证据的有效性,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有无正当理由。
二、被申请人庭后补充证据是否被允许
一般情况下,被申请人庭后补充证据存在一定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但存在例外情形,比如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的证据,可申请延长举证期限;若对方当事人同意,被申请人也可补充证据。
在仲裁程序中规定类似,原则上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举证,确有正当理由未能举证的,经仲裁庭同意,可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
所以,被申请人庭后补充证据通常不被允许,但符合法定情形或经对方及仲裁庭、法院同意的除外。
三、庭后补充证据怎样才会被法庭允许
庭后补充证据是否被法庭允许,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有合理理由,如在庭审结束后才发现该证据且不补充将导致明显不公,法庭有可能允许。比如,该证据是新出现的关键证人证言,因证人突发特殊情况未能在庭审时到庭作证,补充此证据有必要且符合法定程序,法庭或会准许。
但如果补充证据是因自身疏忽未及时提交,且对方有异议,法庭很可能不允许。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对方的诉讼准备和质证权利。所以,要在庭后补充证据,需尽快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补充证据的理由、内容及拟证明
当我们探讨被申请人当庭提交证据是否有效时,除了考虑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一般规则与特殊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对方对被申请人当庭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该如何应对?以及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对于证据有效性的认定标准在实践中是如何具体操作的?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整个案件的走向。如果您对被申请人当庭提交证据的有效性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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